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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今年1月以来,我镇25个村(社区)相继遭受了几十年不遇的冰凌雪灾和“5.12”地震影响,给灾区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,部分群众生产生活十分困难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关心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,上级财政拨付了大量专项资金,帮助群众恢复生产。为了确保资金合理、高效地使用,促进灾后恢复重建和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。2008年9月25日镇长和分管新农村建设、扶贫工作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、包村工作组长连续两次召开对“三无”人员生活补助和冰凌雪灾资金发放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的专题会议,同时对资金发放作了有关要求:
一是各村(社区)在发放“三无”人员生活补助和冰凌雪灾资金时必须公开透明,进行张榜公布,未张榜公布的,一切责任由该村(社区)支书承担。
二是对“三无”人员生活补助和冰凌雪灾资金发放时,如有情况不实,一经发现即暂停该资金的发放,同时镇纪委启动行政问责制进行严肃查处。
三是所发放的“三无”人员生活补助和冰凌雪灾资金必须造册发放到户,由享受补助的受灾户主亲自签章一次性领取。
四是在“三无”人员生活补助和冰凌雪灾资金发放过程中,存在有群众上访的,一律由该村(社区)支部书记负责解释。
五是镇纪委将对“三无”人员生活补助和冰凌雪灾资金发放进行专项督查,对敷衍塞责、推诿扯皮、失职渎职的干部,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;发现有虚报冒领、截留克扣、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等行为的,迅速查办,从重处理;对疏于管理、办事拖拉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对该村(社区)支部书记就地免职或异地交流使用,情节严重的,移交司法机关查处。
溪洛渡镇纪委办
董国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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